113学年度各学系转系名额及注意事项,请查照。
说 明:
一、依本校行事历规定,113学年度转系申请日期自3月8日至3月14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转系申请至多可填写3个志愿,学生申请转系须填写申请表且经家长同意签章,并检附转系标准表上所列应检附资料,于申请期间送回原系办公室。申请降转者学生本人及家长须于转系申请表上之具结书字段签章,欲申请转入之学系若有学籍分组须填写组别。
三、请各学系汇整申请表及应检附资料,并经原系系主任及院长签章后,填妥申请转系转出名册乙份(依年级及班别分别填写)于3月18日(星期一)前掷回注册组汇办。
四、各学系受理转系申请时,请依照本校学则第16条及学生转系规定办理,业务承办人:本处注册组学籍业务同仁,联络电话:02-26215656转2366~2368、2732、2907、2210(业务承办人员一览表网址https://atgx.acad.tku.edu.tw/get_page?t=rtdoc&rtdoc_id=ATGX002&lang=tw)。
五、侨生、外国学生、身心障碍学生、原住民等各类外加名额学生不占转系名额,故若转系名额为零,前述学生亦可提出转系申请。
六、依112年1月16日教育部台技(四)字第1112304235B号函,「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外国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」第四点第(五)项规定,除国际专修部、新南向国际产学合作专班及招生法令另有规定之班别外,应依授课语言明定入学语言能力门槛;需具有华语文能力者,其华语文能力测验(TOCFL)应达A2(含)级以上,需具有英语文能力者,其英语文能力测验应达CEFR B1(含)级以上。
七、依上述规定,外国学生申请转系中文授课学系需检附华语文能力测验(TOCFL)A2(含)级以上证明文件,申请转系全英语授课学系需检附英语文能力测验应达CEFR B1(含)级以上证明文件。
八、陆生申请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当年度(112学年度)得招收陆生转系之学系范围内办理,日间学士班自109学年度起已不得招收陆生,故各学系日间学士班不再招收陆生转系。
九、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台教高(二)字第1090175929号函规定,自110学年度起校内不同学制间不得互转系。
十、转系申请表、转系标准表、申请转系转出名册及学生转系规定如附件1~4。
十一、业务承办人:注册组简文慧专员,分机2367。
教务长 蔡宗儒
二、转系申请至多可填写3个志愿,学生申请转系须填写申请表且经家长同意签章,并检附转系标准表上所列应检附资料,于申请期间送回原系办公室。申请降转者学生本人及家长须于转系申请表上之具结书字段签章,欲申请转入之学系若有学籍分组须填写组别。
三、请各学系汇整申请表及应检附资料,并经原系系主任及院长签章后,填妥申请转系转出名册乙份(依年级及班别分别填写)于3月18日(星期一)前掷回注册组汇办。
四、各学系受理转系申请时,请依照本校学则第16条及学生转系规定办理,业务承办人:本处注册组学籍业务同仁,联络电话:02-26215656转2366~2368、2732、2907、2210(业务承办人员一览表网址https://atgx.acad.tku.edu.tw/get_page?t=rtdoc&rtdoc_id=ATGX002&lang=tw)。
五、侨生、外国学生、身心障碍学生、原住民等各类外加名额学生不占转系名额,故若转系名额为零,前述学生亦可提出转系申请。
六、依112年1月16日教育部台技(四)字第1112304235B号函,「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外国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」第四点第(五)项规定,除国际专修部、新南向国际产学合作专班及招生法令另有规定之班别外,应依授课语言明定入学语言能力门槛;需具有华语文能力者,其华语文能力测验(TOCFL)应达A2(含)级以上,需具有英语文能力者,其英语文能力测验应达CEFR B1(含)级以上。
七、依上述规定,外国学生申请转系中文授课学系需检附华语文能力测验(TOCFL)A2(含)级以上证明文件,申请转系全英语授课学系需检附英语文能力测验应达CEFR B1(含)级以上证明文件。
八、陆生申请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当年度(112学年度)得招收陆生转系之学系范围内办理,日间学士班自109学年度起已不得招收陆生,故各学系日间学士班不再招收陆生转系。
九、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台教高(二)字第1090175929号函规定,自110学年度起校内不同学制间不得互转系。
十、转系申请表、转系标准表、申请转系转出名册及学生转系规定如附件1~4。
十一、业务承办人:注册组简文慧专员,分机2367。